夏阳街道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2021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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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阳街道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qf4023004-2021-001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发文日期:2021-04-12

  发文字号:青夏街〔2021〕12号

  公开主体: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1-04-12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全市建筑物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1】185号)相关要求,加强夏阳街道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房屋高空坠物事故教训,依据《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的原则和属地管理、分类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业主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重点对房屋建筑外墙以及装饰物、外挂物等附属设施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通过对各类房屋附着物全覆盖、全要素、无死角、无盲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实现“摸清底数、消除隐患、规范设置、建立长效”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排查对象

  本次排查范围覆盖街道城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物(包含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场所、沿街商铺、经济小区、在建工地等)。

  (二)排查内容

  所有房屋的外墙墙面和附属构件、附着物,包括屋顶附属构件(楼顶的太阳能、光伏电板、阳光房、棚舍等设施构筑物)。排查的重点是:12345 市民服务热线和 962121 物业服务热线中市民反映的高空坠物隐患房屋建筑物;外墙采用马赛克、小面砖、玻璃幕墙的建筑物。

  三、排查整治方式

  采取辖地居委、街面网格自查自整治和各部门改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整治。

  (一)排查隐患建立档案。各居委会、街面网格、资产公司负责组织业委会和各类物业公司,排查所辖区域内各类建筑的高空坠物隐患,并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实现动态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流程闭环管理。

  (二)法定责任自查自改。各职能部门、居委会指导督促房屋管理单位和业主进行自查自改,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三)执法支撑依法整治。各执法部门对于不配合整改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单位、企业和业主,依据法规和流程,采取强制拆除、信用惩戒、行政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应急措施托底处置。对于一时不能处理的,要采取设立围栏、警戒线,搭设防护网或防护棚等措施控制险情,同步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处置的方法和时间节点。

  四、整治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徐川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巍峰及办事处副主任邹梅任副组长,街道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整治办公室,由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黄巍峰任办公室主任,城建中心主任谢明、城运中心主任张翼任副主任,城建中心和城运中心相关人员为组员。

  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数据汇总和统一上报工作。

  城建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房屋管理单位、居委会开展住宅小区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指导各住宅小区建立“一楼一档”数据库。

  城运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各管理部门、街面网格、相关居委会开展住宅小区以外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指导各单位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库。

  党政办:负责街道机关或下沉单位的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指导各单位建立“一楼一档”数据库。

  资产公司:协助相关部门对宏城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数据库和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负责对不整改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进行执法和强制拆除,并采取信用惩戒、行政罚款等措施对相关业主、事业、设置人进行行政处罚。

  管理办:负责玻璃幕墙和在建工地建筑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通知整改。

  营商办:负责指导协助街面网格和相关居委会做好商业综合体、菜场、银行、邮政、物流、电力企业的高空坠物隐患的告知、排查和整改工作。

  服务办:协助区相关部门对医院、学校等单位进行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自治办:协助城建中心指导各居委会、业委会开展住宅小区

  房屋高空坠物隐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平安办:负责专项整治的大联动机制和治安维护。

  党群办:负责专项整治的社会宣传工作和掌握社会网络舆情。

  街面网格工作站:负责住宅小区以外建筑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组织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数据库。

  各居委会:负责对属地内建筑高空坠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建立本社区“一楼一档”数据库。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即日起至4 月 21 日)。

  各职能部门、居委会、街面网格、房屋管理单位对相关建筑物开展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工作。于4月20日前完成每楼每户宣传告知书的发放,同时全面排查梳理隐患问题清单,建立“一楼一档、一铺一档、一企一档”台账,于 4 月21 日前将数据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汇总表报整治办公室。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4 月 22 日至 6 月 30 日)。

  按照“谁的房子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房屋附着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于5月10日前,对存在房屋高空坠物隐患问题的单位和业主发放隐患整改告知书,督导相关单位和业主自行整改;暂时无法彻底消除隐患的,要采取设置警戒区域等临时性措施。针对逾期未整改的,由城管中队牵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整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治。

  第三阶段:长效管理(7 月份至长期)。

  各房屋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房屋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排查,更新档案库并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强化协同执法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和精准执法。建立房屋附着物设施标准规范,加强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明确部门抽查、企业自查、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常态化实施监管。进一步从法律层面加强管理措施,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排查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房屋高空坠物隐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房屋物业管理单位、居委会共同开展房屋共用部位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跟踪处置直至解除安全隐患。对于业主自用设施设备,要通知业主、使用人自行开展排查,发现存在高空坠物隐患的,及时报告居委会、物业或房屋管理单位。

  (二)统一排查标准

  各排查单位要严格对照《房屋外墙隐患排查图例》(详见附件2)开展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全面准确,减少排查工作的随意性。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高空坠物隐患,各排查单位要按照《房屋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排查表》和《空调外机及支架等外墙附着物排查表》(详见附件3和附件4)准确填写隐患情况,并报送高空坠物整治办公室。

  (三)及时处置隐患

  对于排查中发现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的,各单位要督促房屋管理单位及时排险并落实安全警戒措施;对于要采取搭设防护棚等较大规模防护措施的,且房屋管理单位实施有困难的,房屋管理单位要及时将排查情况书面报告业主、业主委员会。各部门、居委会督促相关主体启动隐患整治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加强宣传告知

  各单位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强化案例警示教育,提高房屋所有人、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规范意识。各单位要对房屋业主、使用人做广泛宣传告知高空坠物隐患的排查义务(参考样张详见附件5),对于有个人使用部位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管理单位应告知到位(详见附件6),提高房屋业主、管理人以及使用人的安全防范意识,解除个人部位的安全隐患。

  (五)限时报送情况

  各单位应及时梳理填妥《2021年全市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汇总表》(详见附件7),有隐患的同时上报相关明细和情况说明,于4月21日前报送至高空坠物整治办公室。

  附件:1.夏阳街道房屋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房屋外墙面隐患排查图例

  3.房屋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排查表

  4.空调外机及支架等外墙附着物排查表

  5.建筑装饰物、外挂物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

  6.建筑物外立面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告知书

  7.2021年全市外墙墙面及附属构件、附着物高空坠物隐患汇总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夏阳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2日

篇2:教学楼工程防止高空坠物专项整治方案

  防止高空坠物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集中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施工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减少违章、违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马维中

  副组长:马林生

  马建生

  组员:石刚林

  刘国红

  张付强

  贾俊宝

  崔焕兵

  李从意

  孙本根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1)、部署动员:给员工宣传、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层层落实班前教育,常抓不懈,使人人懂安全、人人注意安全,增强员工责任感,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并戴安全标志袖章,现场监督排除不安全隐患,做到现场实习演练,让员工懂安全,把监督执行变成自觉执行,每道施工工序有安全技术交底、操作设备记录,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到文明施工,决不可盲目操作,杜绝无证上岗,强制性要求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标牌,以教育为罚款的方式齐抓共管,及时开碰头会,现场解决问题及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具体措施

  (1)防护装置

  防护装置就是用屏护方法与手段把人体与生产活动中出现的危险部位隔离开来的设施和设备。施工活动中的危险部位主要有“四口”,“五临边”等不安全因素等。防护装置种类繁多,按理讲购入的设备应该有严密的安全防护装置,但由于建筑业流动性大,人员繁杂及生产厂家的问题,均可能造成无防护或缺少,遗失的现象。因此,应随时检查增补,做到防护严密。在“四口”,“五临边”处理上要按部颁标准设置水平及立体防护,使劳动者有安全感;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并教育施工人员真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并严加保护。不得随意破坏,拆卸和废弃。

  (2)保险装置

  保险装置是指机械化设备在非正常操作和运行中能够自动控制和消除危险的设施设备。也可以说是保障设施设备的和人身安全的装置。如供电设施的触电保护器,各种提升设备的断绳保险器等均属此类设备。

  (3)信号装置

  它是利用人的视,听觉反应原理制造的装置。它是应用信号指示或警告工人该做什么,该躲避什么。信号装置的本身无排除危险的功能。它仅是提示工人注意,遇到不安全状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脱离危险区或采取预防措施。因此,它的效果取决于工人的注意力和识别信号的能力。

  (4)危险警示标志

  它是警示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或必须做到的统一措施。通常它以简短的文字或明确的符号予以显示。各类图形通常配以红,蓝,黄,绿颜色。红色表示危险禁止;蓝色表示指令;黄色表示警告;绿色表示安全。国家发布的安全标志对保持安全生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必须按标准予以实施。

  3)具体部署

  (1)塔吊专项:

  塔吊司机、信号工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

  塔吊司机及信号工,应知应会“十不吊”,按原则规定办事,的不能吊坚决不吊。

  塔吊司机和信号工配合默契,不盲目听从别人指挥。

  塔吊的安全及性能应随时检查钢丝绳、锚头、行程控制系统、制动系统和塔吊本身的垂直度、螺栓要定期、不定期检查保养。

  教育员工吊钩未落稳或起动过程中严禁盲目拖拉。

  (2)安全围护

  材料:安全网使用锦纶、维纶、涤纶或其已耐候性不低于上述产品的材料制成,不得有断纱、孔洞、变形或有碍得使用的编制缺陷。

  支撑体系:选用脚手架钢管(即φ40钢管及扣件组合搭设)设置,支撑体系的设置。

  工艺流程:在牢固的地基立杆定位→摆放扫地杆→竖立杆异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杆小横杆立杆扣紧→装第一步大横杆异与各立杆扣紧

  →按第一步小横杆→按第二步大横杆→按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装设与柱连接杆后拆除)→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

  →按第二层与柱拉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设脚手架绑扎防护及挡脚板挂安全网。

  注意事项: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200,立杆接头除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个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相邻立杆接头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两相邻立杆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大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交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同一步内不许有两个接头。立杆顶部应高出建筑物操作面1.5m。大横杆设于小横杆支下在立杆内侧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大横杆长度不小于3跨并不小于6m。架子四周大横杆的纵向水平高差不超过500。每一交节点(即立杆大横杆交汇处)必须设置一小横杆,搭设中每护外架要与结构进行牢固拉结,剪刀撑用旋转扣件固定在相交的小横杆伸出的端头或立杆上关于地面成45~60度角。

  架子的验收:搭设过程中的架子每搭设一层高度须由管理领导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架体严禁人员攀登,验收合格后的架体不得擅自拆改。在三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要采取防滑措施。架体搭设安全网要与架体拉平、网边系牢,两网接头严密,不准随风飘动。作业层的施工荷载不得固定和摆放在脚手架上。提杆拉杆时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拆架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

  人员要求: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年满18周岁两眼视力均不低于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玄晕和恐高症,应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中戏耍,作业高度超过2m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与绑好的横拉杆拴牢,遇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四口五临边要搭设防护措施,用φ40钢管搭设高度不小于1.2m,检查塔吊施工过程,机修工应定时或不定时检查运行设备。

  脚手架及安全网搭设由专职安全员及管理小组组织验收,对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在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对每道工序每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层层把关。

  四、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领导。项目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上级业务系统,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工安部门及工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转告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其处理程序如下:

  1、迅速抢救伤员,保护施工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亡人员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亡人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资料。

  2、组织调查组

  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公司经理、主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扑现场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调查组展开调查。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部门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地区的市(或区)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安、监察、检察和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调查组成员中与发生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工作。

  3、现场勘察

  调查组成立后,应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因现场勘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广泛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勘察时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地反映原始面貌,其勘察主要内容有:

  (1)作出笔录

  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气象等;现场勘察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现场勘察起止时间、勘察过程,能量扩散所造成的破坏情况、状态、程度;设施设备损坏或异常情况及事故发生的前后位置;事故发生前的劳动组合,现场人员的具体位置和行动;重要证物的特征、位置及检验情况。

  (2)实物拍照

  a、方位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在周围环境中的位置;全面拍照:反映事故现场各部位之间的关系。

  b、中心拍照:反映事故现场的中心情况;细目拍照:揭示事故直接原因的痕迹物、致害物等。

  c、人体拍照:反映伤亡者主要受伤和造成伤害的部位。

  (3)现场描绘

  根据事故的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应绘制出下列示意图、剖面图;事故发生时人员位置及疏散破坏物立体图或开展图;涉及范围图;设备或工、器具构造图等。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调查分析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搞清事故原因,以便从中吸取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分析的步骤和要求是:通过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要弄清事故的各种产生因素,如人、物、生产和技术管理、生产和社会环境、机械设备的状态等各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地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1)进行事故分析时,首先整理和仔细阅读调查材料,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11-86)标准附录a,对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法、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等七项内容进行分析;

  2)在分析事故原因时,应根据调查所确认的事实,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同过对原因的分析,确定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找出主要责任者;

  1)确定事故的性质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的性质通常可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性事故和破坏性事故。事故的性质确定后,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和手段了。

  (5)采取预防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并应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完成措施的全部内容。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在上述几项工作后,应立即把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及本次事故的教训,估算和实际发生的损失,对本事故单位提出的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写成书面报告,经全调查组人员会签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如组内有意见不统一,应进一步弄清事实,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不可强求一致,但报告上应言明情况,以便上级在必要时进行重点复查。

  (7)事故的审理和结案

  事故的审理和处理结案,同企业的隶属关系及干部管理权限一致。一般情况下县办企业和县以下企业有县审批;地、市办的企业由地、市审批;省、直辖市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由直属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征得劳动部门意见,报主管委、办、厅批复。

  (8)建设部对事故的审理和结案的几点要求

  1)事故调查处理结论报出后,须经当地有关审批权限的机关审批后方能结案。并要求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也不得超过180天;

  2)对事故责任的处理,应根据事故情节的轻重、各种损失大小、责任轻重加以区分,预以严肃处理。

  3)清理资料进行专案存档。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是用鲜血和教训换来的,是对职工教育的宝贵资料,也是伤亡人员和受到处罚人员的历史资料,应完整保存。存档的主要内容有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职工重伤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人证调查材料;现场勘察资料记录、照片、图纸等;医疗部门对伤亡者的诊断及影印件。

  a、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

  b、企业或主管部门对其事故作的结案申请报告;

  c、受理人员的检查资料;

  d、有关部门对事故的结案批复等。

  四、施工伤亡事故的处理

  在项目上出现伤亡事故后,项目领导以及上级赶扑现场的人员,应慎重地对现场进行初步调查,以便确定事件是因工伤亡事故,还是其它事件;否则,若盲目的确认,会人为的造成错案。因工伤亡事故,事故单位就应根据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一般方法是,在已查清因工伤亡事故原因的基础上,分析每条原因应由谁负责。按常规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并根据具体内容将责任落实到人。

  直接责任者,指在事故发生中处于主要地位和主要作用的人。如安装电器线路,电工把零线与火线接反,造成他人触电身亡,则电工便是直接责任者。

  主要责任者,是在事故发生中处于主要地位和起主要作用的人。如某工地一工人违章从脚手架爬下时,立体封闭的安全网系绳脱扣,将其摔下致伤,因此,绑扎此处安全网的架子工便自然成了主要责任者。

  山西大学教学楼

  防止高空坠物专项整治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山西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项目部

  二00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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