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管员保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管工作中的保密要求,适用于指导安管员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 保密管理规定
3术语
3.1公司秘密:指如失密有可能影响公司或业户的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4工作中的保密要求
4.1执行保密规定,严守保密守则。
4.2不得向外界泄漏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岗位的工作时间、巡逻路线、监控点位等。
4.3有重要接待任务时,不得向外界透露人员、行程等信息。
4.4客人问及公司情况或私人通讯时,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4.5不得对外界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人事档案、薪酬收入、未公开的经营情况、数据等资料,或透露相关信息。
4.6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或拷贝公司资料。
4.7对辖区业户的私人信息要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透露。
4.8发现他人有失、泄、窃密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4.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a)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业户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篇2:物业安管员保密规定(7)
物业安管员保密规定(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管工作中的保密要求,适用于指导安管员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2.1保密管理规定
3术语
3.1公司秘密:指如失密有可能影响公司或业户的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4工作中的保密要求
4.1执行保密规定,严守保密守则。
4.2不得向外界泄漏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如岗位的工作时间、巡逻路线、监控点位等。
4.3有重要接待任务时,不得向外界透露人员、行程等信息。
4.4客人问及公司情况或私人通讯时,不得泄漏公司机密。
4.5不得对外界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人事档案、薪酬收入、未公开的经营情况、数据等资料,或透露相关信息。
4.6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或拷贝公司资料。
4.7对辖区业户的私人信息要保守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透露。
4.8发现他人有失、泄、窃密行为时应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4.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保密管理规定》追究责任:
a)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业户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b)违反本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c)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篇3:安管员保密管理制度
安管员保密管理制度
1.安管员对于责任区域内的安防系统、工作规律、岗位设置、防控措施、管理规程等涉及到安全管理及客户机密的事项须严守秘密,不得与任何无关人员谈论。
2.安管员在执勤或生活中不得窥探或试图窥探客户的工作情况或关于工作的言谈。
3.对于客户的工作项目,安管员不得询问或试图询问。
4.非特殊情况且经过主任以上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带外人进入工作区域。
5.非工作需要且经主任以上领导批准,不得携带录像用具进入工作区域。
6.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动用或试图动用他人物品。
7.不得以任何理与公司工作人员串通,携带或试图携带客户资料外出。
8.不与任何无关人员提及工作变动和岗位调整事宜。
9.参与执行安防任务或工作会议的人员不得将任务或会议内容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
10.安管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做的不做,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