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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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中工学院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2.转递档案必须齐全完整,按照规定整理装订,严包严封,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3.为使人事档案能随着人事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人事档案管理员应在人事档案密封前通过人事档案网络管理系统检查是否有应归档的材料。

  4.转移档案材料必须填写统一规定的“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和档案材料一起放入档案袋内密封,并以机密件发出。

  5.对寄出的档案,一个月内未收到转递单回执的,应写信(或电话)催问,查明原因。

  6.凡已调离人员的人事档案,一年后仍未转递走的要收取一定的保管费用。

篇2: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将其人事档案转至新单位。

  二、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通过机要转递或派党员干部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规范整理。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未经规范整理的档案不得转递。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按“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通知单”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档案转出1个月后未收到档案回执,应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严防档案丢失。

  六、违犯档案转递制度,造成档案丢失,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等现象的,要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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