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凯发一触即发

5364

上房小学平安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1.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年级在年终做好下年安全经费预算并报学校安全办公室,学校安全办公室根据各校区情况在年初做好全年安全经费预算,并保障安全改造经费的落实。

3.如整年学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未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财力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学校(安全工作奖,安全工作奖分集体奖和专项奖两部分。

4.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安全工作集体奖按责任的大小发放,其系数比为:教职工:班主任(年级组长):中层干部:安全监督员:学校安全分管校长:校级干部=1:2:3:2:2。

5.年度安全工作集体奖分配中,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拒不完成学校布置安全任务的教职工,不得分配安全工作集体奖,未按时完成学校布置安全工作任务或完成情况不好的将扣除部分奖金。

6.学校对年度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安全工作专项奖。

7.学校应尽力保证安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

角美中心上房小学

1

篇2: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陶圩小学义保经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宣传

  1、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向村民、学生宣讲政策,解答问题,向全社会进行深入集中宣传。

  二是向每位家长介绍机制的具体内容,即收费的项目和仍然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三是在繁华路段和人口密集地区利用标语、横幅、板报、专栏、简报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

  2、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一是开好“两会”。我校专门召开班会和家长会,校长和教师分片包干,检查落实情况,有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家长,教师要采取家访、电话等形式补告。

  二是开学时搞好公示。我校在新学期开学时要将机制基本内容、国家补助情况、按规定仍可收费的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张榜公布,主动接受当地群众监督。

  三是开学后广泛再宣传。新学期开学后,各学校利用第一次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强化预算约束

  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我校预算编制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调整。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按照有关规定将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基本支出预算要按国家统一的“目”级科目进行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排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明确管理责任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组织本校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组织编制年度决算,进行财务分析;定期向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各学校要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强化对经济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督。

  四、严格财务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支出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项目和规定的标准执行,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不得以“白条”以及其他不规范票据入账。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管理,严禁自立项目乱收费和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严禁违规代收费,决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明确核算流程,规范会计行为,依法进行财务核算。

  五、规范资金支付

  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符合直接支付条件的公用经费资金,由财政局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供应商,确保资金支付的高效快捷;无法直接支付的公用经费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资金,财政局将资金拨付会计核算中心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教育局审核汇总的各中小学用款计划将资金支付到学校帐户。

  六、加大监督检查

  县财政、教育、审计等部门将加大对保障机制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凡违反规定的,教育局、财政局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建立工作机制。

  我校要认真组织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历史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会议精神上来,振奋精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篇3:亳州市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亳州市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整体推进,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337号),省教育厅、财政厅《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教计〔20**〕1号)和《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7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明确各级职责,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改革政策,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据实核定贫困寄宿生,全面完成20**年底库存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积极筹措改革资金,确保调整后的改革资金及时足额安排拨付到位,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二、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内容和政策

  (一)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

  1、有关政策。从20**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贫困寄宿生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天补助1元,提高到小学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下余部分仍由市、县(区)按原渠道分别承担。市、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享受补助的贫困寄宿生比例,并可据实调高补助标准,但调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责解决。

  2、实施办法。春季开学后,各县(区)要及时做好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的摸底登记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对照资助条件,据实核定贫困寄宿生人数,对特教学校的寄宿生原则上全部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在3月底以前落实资助对象,足额安排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750元,补助资金实行按季度打卡发放、按学期考核,县区财政划拨资金的时间最好在每年的3月、5月、9月、11月分4次下拨,直接打入贫困寄宿生或其家庭储蓄卡,市、县区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督导考评,重点对贫困寄宿生的核定情况和资金落实及发放情况进行考评。

  (二)扩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范围,提高中央财政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

  从20**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农村、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从20**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从每年生均小学70元、初中140元提高到小学90元、初中180元。20**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选用的地方教材,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省选用的地方教材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从20**年秋季起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由省实行政府采购,省教育厅牵头,并会同省财政厅两家组织实施,配发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推进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工作。

  (三)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提前落实基准定额

  为加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力度,原定中央20**年出台并分两年落实到位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前到20**年出台、20**年落实到位,20**年和20**年,每年落实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与基准定额差额的50%。

  20**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农村小学255元/生.年,初中375元/生.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共担。中央和省下达的公用经费补助相对宽裕,各县(区)在安排使用资金时,首先要保证学校正常运转以及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其次要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分配中小学公用经费,并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内学校之间的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民办学校沿用去年做法,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由各县(区)研究制定具体政策予以妥善解决,使凡是义务教育的对象,都享受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

  20**年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小学234元/生,初中330元/生;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小学30元/生,初中45元/生。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和负担比例由省、市(区)财政承担。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以及城区“农村”学生统计为“城市”的,人随学籍走,执行所在城市同等政策。享受城市低保家庭学生,仍按以往做法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五)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单价标准

  从20**年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00元提高到400

  元。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仍由中央和省级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各县(市、区)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超过中央和省级安排部分由各地自行承担。

  20**年我市危房改造任务:建设项目学校63个,新建校舍3.1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588元,其中谯城区新建校舍1.2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学校32所,完成投资630万元;涡阳县新建校舍0.5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学校16所,完成投资402.12万元;蒙城县新建校舍0.9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学校15所,完成投资530万元;利辛县新建校舍0.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026万元。各县区要确保20**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季度,各县区要按照新的调整内容和标准,认真测算应补助的各项义保经费,组织开展对中小学在校生的摸底登记,将全年所需义保经费据实核算到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春季开学前后,按不低于30%的比例拨付义保资金,确保学校正常开学。全面做好春季免费教科书工作,确保免费教科书及时发放到每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按照规定程序,据实核定贫困寄宿生人数,确保在3月底以前落实资助对象,足额安排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

  二季度,一是全面完成十八项民生工程中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二是免杂费和公用经费的拨付率不低于50%,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拨付率不低于50%。并按要求兑现上半年省定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三是组织开展上半年工作自查和督导考评,及时查摆问题,解决问题,认真做好上半年工作总结。

  三季度,一是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春季学期的收费结算和秋季学期的开学收费工作,及时清理结算各项义保资金,按不低于全年义保经费80%的比例拨付义保资金,确保秋季正常开学。二是各县区教育、财政部门要重点做好义保资金结余部分的管理使用,提出分配使用方案和计划,并注重向薄弱学校倾斜。三是继续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免费教科书工作,进一步核定贫困寄宿生人数和所需资金,按要求拨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四季度,一是要组织开展20**年中小学预算的培训编制工作,科学编制20**年农村中小学预算,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二是在11月底以前,确保20**年城乡免杂费和公用经费、市县区财政应承担的省定预算内公用经费和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拨付率要达到100%。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结算各项义保资金,全面总结20**年义保工作。

  四、加强领导,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我市实施十八项民生工程中投入资金最大,受惠人数众多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县区政府领导和教育、财政主管部门的“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负总责,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为教育系统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各县(区)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二)严格预算管理。各县区教育局、财政局要进一步组织培训,指导农村中小学做好预算,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预算编制制度。20**年,所有农村中小学都要按照规范的程序编报预算。要完善和细化预算内容,预算收支要全、数据要实、安排要细,确保各项开支按预算执行。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的支付制度,不得在拨付过程中擅自脱离专户,也不能让资金长期滞留专户,更不能截留挪用,加快拨付进度,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实施严密监控。

  (三)规范收费行为。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扩大到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坚决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市、县(区)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确保各项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必须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市、县(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相关文章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