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小区业主临时公约:入住指南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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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小区业主临时公约:入住指南

  前 言

  本手册旨在解释小区《业主临时公约》(以下简称临时公约)及各项管理规定,以便于业主(使用人)进一步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及运作情况。其目的在于保证所有业主(使用人)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的物业,提高物业价值及保持优良的居住环境,而非对业主(使用人)加以约束。

  各业主请详细阅读本手册,并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以证明业主(使用人)承诺遵守本守则所立一切规则及条款。

  物业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使用人)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和服务。

  入住指南

  一、关于管理公司

  1、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成都**物业咨询发展有限公司已被开发商聘请为“***”前期物业管理的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有代表业主(使用人)就本小区的一般事务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权利;有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管理公司根据《临时公约》,将负责对小区所有公共区域、公共设备、公共设施进行管理、保养、维护。

  4、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维修和管理人员,负责小区一切日常事物和维修事物,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收取小费。

  5、管理公司将向各业主(使用人)提供多项有偿服务,项目设计及费用标准另行张榜公布。

  6、各业主(使用人)可以任何形式向管理公司提出任何建议及投诉,管理公司将在24小时内给予解释或回复。

  二、关于入住程序

  1、管理公司在向业主交房一周前,向开发商办理好房屋交验手续及准备好房屋交接资料。

  2、业主根据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所指定的日期向管理公司收楼。

  3、收楼时业主向管理公司缴清各项费用。

  4、收楼时业主应全面检查物业内设施设备及附属物是否完好,并在房屋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领取房屋钥匙。

  注:业主若发现其物业有损坏缺陷之处请在验收单上注明,以利于物业公司安排进行整改。

  三、关于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公约》规定,业主(使用人)应按时缴纳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费:

  管理服务费是根据每年度的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并由市物价局核准,管理服务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并经市物价局核准后执行。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在本物业入住时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按管理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办理。

  根据成都市政府1998(65)号文《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接房时业主向物业公司预交3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2、维修基金:

  根据国务院(20**)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建住房(1998)213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应于验收其房屋时向管理公司缴纳维修基金,以支付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大中修及更新改造开支。当维修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在经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书面允许后,要求各业主增缴维修基金。

  3、电费、水费、气费、光纤、电话等代收代缴费用。

  水、电、气、光纤、电话等代收代缴周转金暂按每户300.00元缴纳。本小区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将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要求退还给业主。

  4、管理公司代替开发商和建筑商提供室内所有设施保修和维修服务。但如因用户更改原有设计或在规定保修期满后,室内各项维修需用户另付维修费。

  5、业主(使用人)应于每月1--5日缴纳当月管理费。缴费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8:30,星期六、星期日9:00--17:00。

  6、管理公司每半年将张榜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报告,便于各业主(使用人)监督费用收支情况。

  7、如有更改或转让产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用。产权转让时,水电气周转金及维修基金,应按管理公司的指定方式办理妥善手续,转让于新业主名下。

  四、关于用水管理

  1、业主(住户)不得对设计安装的供水管道随意改动,如确需增设管线及用水点,应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改装方案及图纸,经物业公司审批同意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施工。完工后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注水使用。

  2、下水道内禁止倒剩菜及其它废物,如已造成堵塞,由物业工程维修部派人疏通维修,业主(住户)户内部份维修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公用管道堵塞,其维修费用由共用该管道业主(住户)共同承担。

  3、业主(住户)使用的明装管道,禁止在上面悬挂任何物件,如因此而造成上下水管损坏所造成的损失,由造成损坏者负赔偿责任。住户短期离家不用水,应关闭住户总用水开关。

  4、业主应爱护水管计量装置,不得人为损坏。如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水表损坏或不通过水表用水,除负责赔偿损失外并按偷水处理。

  5、公共水管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工程维修部维修,不得擅自修理,如由此而造成公共管道及设施损坏,要负赔偿责任。

  6、业主(住户)要及时缴纳水费,拖欠水费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否则物业公司(管理处)有权停止供水。

  7、业主(住户)对物业公司维修人员检查和维修工作有义务提供方便。

  五、关于用电管理

  1、业主(住户)应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拆改线路,如要增设线路,应按管理规定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以保证用电安全。

  2、业主(住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如因此而造成的用电设备损坏和触电事故,由业主自行负责。

  3、业主(住户)欲安装特别用电设备,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接受监督,以免造成超负荷损坏用电设备和电路,如负荷超过原设计,需更换电度表,开关,电路费用及施工工时费由住户承担。

  4、业主(住户)应按月缴纳电费,拖欠电费者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如经催收仍不交者,物业公司有权停止向其供电。

  5、电路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公司工程维修部检查维修,不准私自触及公共配电设施,尤其在供电时不得停电或带电作业。如因私自作业造成公共电器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全部责任由事故造成者承担。

  6、业主(住户)室内线路在保养期外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工程维修部维修,以免扩大故障范围,维修材料费由业主承担。

  7、偷用公电将严格按规章处罚。

  六、关于使用天然气管理

  1、小区内天然气已送至各户,业主(住户)不得擅自更改管路,如要变动需提出申请报物业公司审核外,还要得到天然气供气公司的批准。

  2、业主(住户)室内天然气总阀已经天然气供气公司铅封,如需解封,请提前一周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以便物业公司与天然气供气公司联系。

  3、使用天然气后应关掉总阀,防止泄漏,以免造成事故。

  4、当使用热水器时,关闭水阀后,从热水器观察孔看火是否熄灭,若不熄灭或缓慢(10秒以上)熄灭,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以防止干烧。

  5、在天然气的使用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臭味、冒烟、明火等)应及时切断气源,并立即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6、禁止在热水器和灶具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热水器排气上方不得用毛巾、衣服等遮盖。

  7、天然气管路(含炉具、热水器、恒热装置)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物业公司工程维修部派员进行修理,严禁自我处理,以避免发生爆炸、火灾事故。

  七、关于电信、光纤管理

  1、电信

  (1)遵照电信部门关于电话使用、安装、拆、移机、更名过户及故障处理等有关规定,业主(住户)需要有上述要求者,请到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报电信局登记办理。

  (2)电话如发生故障,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工程维修部查询和检修,切不可自行乱动线路,更不能私自乱撬“电话分线箱”。

  (3)禁止任何人损坏或阻断通信,否则将按“电信法规”进行处罚,并由肇事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光纤电视

  (1)光纤电视设施已接至各住户,并已调试完毕,信号满足正常收看,业主(住户)不得擅自更改线路、插座位置及数量。如确需改装,须向物业公司(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工程维修部派员安装(如属装修单位安装,请留检查口,以便日后检修),以保证收视效果。

  (2) 如有收视效果差或其它问题,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工程维修部维修,保修期满后,户内维修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业主(住户)应按规定及时缴纳光纤电视收视费。逾期不缴纳收视费,将停止输送电视信号。

  八、关于安全管理

  1、用户须详细填妥用户资料表并及时交回管理公司存档。

  2、为保障安全,所有由业主(使用人)雇佣的人员或被邀请来此暂居的亲朋好友,需向管理公司登记备案或按公安机关对暂住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3、社区每日24小时均有护卫人员值班和巡逻,员工均佩戴工作证,请业主(使用人)配合护卫人员工作,以保障所有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发现任何可疑人物,请在安全情况下立即通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2)对进入物业的的访客将要求做会客登记,护卫人员将先通过门禁系统与业主联系,得到住户允许后方可探访。

  3)房间无人时,请锁好门、窗。

  4)无人在室内时,请关闭所有电器用具。

  5)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在可吸烟场所,应处理好烟蒂和火种。

  6)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和灭火器等。

  7)发现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离开房屋后,锁好门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或管理公司。

  8)携出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门,必须到管理公司处开具出门许可证,办理该手续须由业主亲自前往办理。

  9)业主(使用人)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先从防盗眼识别访客。

  10)熟悉临近住户,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够互相照应。

  11)遇紧急情况时可直接报警或通知管理公司。

  4、除护卫人员外,公共区域周边亦设有先进的红外线报警系统,以提高各业主(使用人)的安全保障等级。

  九、关于消防管理

  1、社区物业内部配置有灭火设备,业主须紧记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火栓及各种设备作其他用途。

  2、切勿令电线负荷过量或在同一插座上插接多种电器,例如电炉、熨斗、电饭煲等。

  3、勿在住宅内储藏易爆易燃物品。

  4、最后离开住宅前,检查并保证烟头已熄灭,并把全部电器关闭。

  5、易燃及危险性物品应放置在孩童无法触及的地方。

  6、请保持走廊、楼梯及防火通道畅通。

  7、防火门必须保持经常关闭。

  8、如遇到易燃物品气味时,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包括电话、门铃、电动玩具等)开关,小心打开所有窗户、门,让空气流通,然后离开现场并尽快通知管理公司。

  9、请勿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0、如遇火警时应:

  1)保持镇定。

  2)关闭电力总闸及煤气阀。

  3)拨电话119通知消防队。

  4)及时通知社区护卫员或管理公司,如时间许可,应通知邻近用户。

  5)如遇浓烟,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覆盖面部。

  6)尽快前往社区地面或空旷地方。

  11、管理公司将会安排每日巡查消防系统,加强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员工和业主的联合消防演习。

  十、关于清洁卫生管理

  1、管理公司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及垃圾收集,业主(使用人)物业内部的清洁、防虫工作应自行负责或委托管理公司进行。

  2、业主(使用人)应将其室内垃圾用垃圾袋包装妥当,不得随意抛洒,应摆放在指定位置。

  3、管理公司将组织人力、物力对公共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但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有赖于全体业主的通力合作。敬请各业主(使用人)

  a:请勿将废物扔至楼下,应放入楼层或楼外指定垃圾存放处,由清洁工每天定时打扫、清运。

  b:请勿在社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等废弃物。

  c:请勿在社区建筑物上张贴广告和标语等。

  d:请勿践踏草坪及损害绿化设施和景点、攀折花木。

  e:业主装修后的建筑垃圾,请清运至指定地点,禁止堆放在楼内或社区道路上。

  f:为了拥有洁净的生活环境,在本物业内饲养宠物,应按《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和《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十一、关于停车场管理

  1、凡进入“***”车辆须遵守本规定。

  2、根据小区规划,公共区域内不得停放机动车,本小区机动车需停放在停车场内。

  3、本小区车辆管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

  4、小区内停车实行归属权使用及租赁使用两种方式。

  5、道路交通法规为社区停车管理规定的基础,两者同时适用,所有小区的车辆驾驶人士及车主受现行的交通规则和本规定管制。

  6、小区的驾驶人士须持有符合该车辆类别的有效驾驶执照和行驶证。

  7、任何车辆均须获得管理公司批准,才可使用停车场,车位用户不得私下将车位调换或转让,如转让,须通知管理公司。

  8、切记所有车位只可用作停泊车辆之用。车辆应停泊于指定的车位划线范围内,以免阻碍其它车辆的通行。

  9、所有驾车人士须注意及遵守交通标志(包括道路标记)和遵从管理员、护卫员或管理公司职员的指挥。

  10、车位用户不得令管理公司或其他车位用户受火警威胁,或任何滋扰、麻烦、破坏、不便及其他损害。

  11、因停车导致停车场之结构或设备损坏,车位用户须负责一切赔偿。

  12、停车费仅为车辆场地租用费用,而不是车辆保管费用,因而车辆发生遗失、损伤,管理公司不承担此类责任。

  13、车辆驾驶人士须锁好车门或车库门并保管好车内财物。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学习驾驶车辆和在小区公共区域鸣号。

  15、不得在非指定范围内装卸货物、修理及清洁汽车。

  16、小区内最高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17、管理公司有权禁止违反停车场规则和管理规定的车辆停放于本小区。

  18、任何车辆的驾驶者或车主在停车场内抛弃物件,储放杂物、污染地面等造成管理公司额外费用支出或其他损失须据实赔偿。

  19、车库内不得储放各种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造成他人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20、管理公司将以合理之价格为业主提供洗车服务。

  十二、关于紧急程序

  1、当发生火灾时,应注意:

  保持冷静。

  关闭电源及煤气总阀。

  通知管理公司及拨打相关电话如119、110。

  详细告之你的电话、姓名、单位、街道、楼层及门牌号等。

  按管理公司指示离开灾区,在离开过程中应蹲着身体爬行并用湿毛巾或湿布掩面。

  2、当发生地震或风暴时,应注意:

  保持镇静。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及架或悬挂物件的地方。

  不要躲在楼梯下。

  要有应付余震的思想准备。

  勿听信或传播谣言

  业主应详细阅读本守则并将守则之条款告之家人和朋友,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管理公司查询,我们将乐意尽力协助;同时管理公司保留修改、调整本守则的权利。

  感谢各位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新项目业主公约(空白版)

  业 主 公 约

  为加强 (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三、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四、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六、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当遵守有关物业装修规定,并事先告之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违反规定进行装修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装修房屋或者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八、物业损坏已经或者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当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物业管理企业采取措施进行维修、养护,或由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承担并按规定分摊。

  九、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当告之并要求承租方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

  十、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2)、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3)、占用或者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公共设施或移装共用设备;

  (4)、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等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5)、在高层住宅室外设置晒衣架;

  (6)、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8)、乱设摊点、乱设集贸市场;

  (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法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规章制止的其他行为。

  十一、人为造成物业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十二、按照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交纳各项费用。

  十三、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费用。

  十四、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十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十六、违反本公约或者不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而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本业主公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在业主(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新的业主公约之日起失效。

  十八、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 主: 物业管理公司:

  名下物业: 代 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电 话: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篇3:美城花园业主公约

  美城花园业主公约

  为加强美城花园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

  (一)环境管理

  1. 建筑装修

  (1)楼宇外貌

  为保持楼宇外貌美观,业主或租户不得装设窗外铁笼、蓬、帐幕、花架或任何广告招牌标志,违反者将予以拆除。衣物不晾于窗外或私家花园里。户外不得堆放。

  (2)违例装修

  禁止在庭院、平台、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它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如有不明,请先征询管理处。

  (3)楼宇装修

  各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必须遵从单位内原来建筑物功能,切勿影响楼宇结构及公共设备,如水喉、电器设备、对讲系统、共用天线等,楼宇外墙及窗户切勿更改。如果因业主装修及空调机安装而导致其它单位或公共设备损坏时,由其负责赔偿。商店如欲安装招牌、蓬帐、换气扇槽或抽风系统于店外或做室内装修,必须先获得管理公司批准,方可进行。

  业主如欲于其单位内进行装修,在施工前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施工单位为其装修工人办理临时出入证。装修过程中应遵守管理处有关施工装修工程管理规定,缴纳有关施工装修工程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4)装修承造商(由雇用业主监管)

  装修承造商在工程上如有任何疏忽造成楼宇损毁,业主必须负责赔偿损失。承造商不得将建筑材料、设备、垃圾或泥土石头遗留在任何公共地方,否则业主须支付一切清理费用。

  (5)住户铁闸、窗花、空调机

  业主欲安装铁闸必须符合消防法规。任何铁闸开启时如影响走廊、防火通道的阔度或影响邻户及损坏走廊装饰时切勿安装,铁闸、窗花安装由管理处统一规定式样及安装部位。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由管理处指定,不得随意定位。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已设有公共有线电视线路,为使电视机有最佳的接收效果,在各单位外请勿安装个别天线。未经许可,住户不得任意更改线路。

  (7)业主、装修承造商不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修房屋,出现违规、违章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对拒不改正的,管理处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清洁及环境绿化

  管理处负责保持小区内公用地带的清洁及环境绿化,全体业主/住户应给予通力合作。家长应告诫儿童,切勿攀折花木、践踏公共草坪、随意抛掷废弃物或将物件由高处抛下。不可涂污墙壁、公共地方,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各住户请勿在走廊及楼梯通道弃置任何家具或废物,更不能阻塞防火通道。

  3.动物豢养

  请业主/住户不要饲养有伤害性的宠物和有碍环境的家禽。如果业主/住户所饲养的动物妨碍或干扰他人,住户应立即将动物送离小区;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和损失,由该动物主人承担一切责任。

  4.噪音

  晚上10点后,请将所有乐器、电视、收音机、音响设备、卡拉ok或游戏机的音量尽量减低,以免扰人宁静及抵触政府法例。

  5.废气、废油

  请不要向住宅区释放有毒或有色的气体和液体,更不要在住宅区内修理漏油的汽车或其他物品。

  6.自行车停放

  各业主/住户使用的非机动车辆统一停放于停车场。单元楼道、等公共地带,任何时候不得停放任何非机动车辆。停放于停车场的车辆均需遵守停车场规定,违例者将

  7.机动车辆停放

  小区为住户准备了较充足的车位。车主使用车场时应遵守管理处及停车场管理规定。全部车位,不论购买或租赁,只可作泊车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作商业用途或作储存货物及摆放杂物等。

  车主/司机应将车辆停泊于车位指定界线范围内,车身任何一部分不得伸展于指定界线范围外,违例车辆将按有关规定由管理处管理拖走,而无需事先通知车主/司机。

  任何人不得在小区内道路上学车驾驶。

  管理处及停车场管理人有自行决定的绝对权力,要求或规劝车主移去被认为具有危险性、残破不堪或因失修而有损本区环境的车辆,不论此等车辆是否停泊在自购或出租的车位上。

  8.严禁推销

  住户不得利用公共区域做任何形式的广告推销和商品展示活动,如有类似需求,须经物业公司同意并按照指定地点进行有偿使用。

  (二)安全防范

  1. 对讲机

  如有客来访,保安员将与住户联系,客人在得到住户允许并在填写好访客登记表后,方可进入小区。所有访客必须依照单元门对讲机提示与所欲探单位通话,住户在清楚识别后,才可按动开关,让客人进入楼宇。

  2.防止罪案

  (1)小心门户,如发现可疑人或事件请立即通知管理处或保安部门。特别提示一楼、二楼和顶楼的业主,离家时请关闭好门窗。

  (2)发现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同时通知管理处保安,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3)管理处对任何损坏公物而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人士,将视情况轻重,送警追究或采取其它适当的法律行为,以保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3.防火措施

  (1)切勿使电掣负荷过大,如需增加电力则应向电力局申请或管理处咨询,以免出现不安全事故;

  (2)切勿贮存过量的燃料,火源及石油贮气等应放置在远离炉具的地方;

  (3)切勿在单位内放置任何危险或易燃易爆物品;

  (4)火柴及打火机等应放置在儿童不能攀及的地方。火灾害人害己,必须注意防范。

  (5)教育家人树立安全防火意识,发现险情请及时拨打火警119。

  4.水

  住户外出时必须检查是否将水喉关妥,若因漏水而导致公共设备或其它单位蒙受损失时,该单位的业主须负一切赔偿责任。

  5.电

  各单位配有充足的电灯及插座位。为了安全,请切勿随意增设电线路,引致火警。如公用水电设备发生故障,请立即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将及时通知工程人员检查抢修。如属私人设备,实行有偿服务。各单元的用电量如需增容,应以书面形式向管理处申请,经管理处同意后,方可进行增容改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四、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五、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六、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七、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美城花园 幢 单元 楼 号

  业主/使用人:

  202 年 月 日

篇4:别墅临时业主公约承诺书

  别墅临时业主公约承诺书

  承 诺 书

  致:管理者

  有关:“***别墅”

  区 座 室

  为维护及促进上述物业的管理,本人现同意遵守***投资责任有限公司与 (该物业第一购买者的名称)签署的“****别墅”临时业主公约及/或其他分契约及不时订定之相关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及有关修订。本人并承诺临时业主公约项下第一购买者所须负担的各项责任及义务同样适用于本人。

  本人亦同意在转让上述房屋或任何部分时,于有关买卖合约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上述别墅的物业管理公司,并应取得本人的承让人签署与此相同的承诺书,并交与上述别墅的物业管理公司,以确保本人的承认人遵守该业主临时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及相关修订文件。

  在物业管理公司收到本人承让人的承诺书前,如本人之承让人有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拖欠管理费用或其他费用),法律责任将由本人及承让人共同承担。

  承诺人签署:

  二0二 年 月 日

篇5:sy物业业主手册: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sy物业业主手册: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营业场所管理公约

  为了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各营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租用或购买范围经营,不要占用公共场地、走道。

  二、各营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招牌,不要在公共场所乱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

  三、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店容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并及时清倒,不要将垃圾、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

  四、各营业单位应保持小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及大音量使用广播器材。

  五、所有营业单位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要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六、任何单位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灭火器1只。

  七、各营业单位内部保安工作应遵循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并主动与物业服务中心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工作。

  八、凡在小区营业场所装修,应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公约》执行,不准随意改动房屋结构,改动水电设施、消防器具及其他公共设备,违者除责令停止或恢复原貌外,并视情节轻重,扣除违约金。

  九、各营业单位内部清洁应符合本小区《卫生清洁标准》,对多次违反小区卫生管理规定,达不到清洁标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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