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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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附件6

  关于江门市 市(区) 镇(街道) 住宅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住宅小区(大厦)现已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名单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

  面貌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楼座

  房号 备注

  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 筹备组组长

  建设单位

  对上述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筹备组反映。

  联系人: 电话:

  特此公告。

  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筹备组(签名):

  日 期: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南昌市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南昌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6】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以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自荐或推荐 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代表,最终产生出 名业主代表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幢、楼层、单元、户门号 专有部分面积(㎡) 备注

  街道、乡镇

  社区居委会

  建设单位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二、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业主代表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 。

  特此公告。

  县、区(开发区、新区)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盖章)

  20 年 月 日

篇3:合肥市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示范文本)

  合肥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六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第 号)

  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及《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自荐或推荐 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代表,最终产生出 名业主代表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幢、楼层、单元、户门号 专有部分面积m2 备注

  街道、乡镇

  社区居委会

  建设单位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业主代表

  二、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业主代表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三、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 。

  特此公告。

  区、县(市)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盖章)

  年 月 日

篇4:东莞市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业主委员会相关表格样本:

  东莞市 镇(街) 小区

  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成立东莞市 镇(街) 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由 人组成,组长为 ,副组长为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楼座房号 备注

  1

  2

  14

  15

  备注:对以上名单有异议的,请在 年 月 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 居委会反映。

  居委会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篇5: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六

  关于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公告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 人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专有部分

  座落 物业

  类型 备注

  注:请在备注栏填写代表成员来源(分别是街道、乡镇或社区、建设单位、业主代表)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 。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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