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公寓内学生行为规范
1.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公寓楼内刻画、涂写;节约水电,随手关灯,损坏公物主动赔偿;
2.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公寓楼内配备的公用家具不得随意调换、搬离、拆除或改装;
3.出入宿舍楼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查询,携带贵重物品出楼应主动交验登记;
4.房间有老师和宾客来访时,应自行起立,问候让座;
5.按时起床和就寝,起床后及时整理内务;迟归者须向值班人员交验学生证,并登记迟归原因,严禁夜不归宿;
6.不得在公寓楼内违章用电(违章用电包括: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炒锅、微波炉、电磁炉、洗衣机、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各类劣质电器等及其他功率大于100w的电器、私拉乱扯电线等)、违章照明和使用炉具;
7.维护公寓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保持楼内安静,不得在楼内追逐、喧闹、起哄,休息时间禁止在公寓楼内吹奏乐器、唱歌、放音响或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其他活动;
8.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积极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公寓楼楼道、楼梯等处存放自行车和卫生工具、堆放或燃烧杂物等,禁止随地泼水、倒垃圾,禁止从窗户向楼下泼水、抛掷酒瓶和其他杂物,禁止随地大小便,生活垃圾应实行袋装化并主动带到楼外垃圾桶内;
9.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留宿来客,不准进入异性房间或带领异性进入本楼、本人房间,在与异性交往中言行适度,自尊、自重、自爱;
10.严禁在楼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推销、非法传销、盗窃和从事非法敌对活动;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威胁、刁难管理人员,妨碍其正常开展工作,更不得辱骂、殴打管理人员;
11.违反上述规范,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2: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范本(二)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坐、行走、读书、写字姿势端正。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提倡穿校服。头发干净整齐,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
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吸烟、不喝酒。
4、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不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5、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
6、不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音乐茶座。
7、拾金不昧,不受利诱,爱惜名誉,不失人格
8、维护国家荣誉,遇见外宾,以和相待,不卑不亢。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9、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要讲普通话。
10、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11、尊重全体教职员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12、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年幼体弱的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3、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14、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拆看他人信件,不看他人日记。
15、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16、守信守时。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7、升国旗、奏、唱国歌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18、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吵闹喧哗。
19、爱护校舍和各种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抹乱刻画。借阅书刊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0、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21、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22、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珍惜时间,科学安排课余活动。
23、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4、参加各种*准时到达,安静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5、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6、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不乱摆放。
27、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刷餐具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其他劳动。
28、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不向父母提出超越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
29、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30、外出和到家时,要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31、体贴帮助父母,尊敬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32、对长辈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不闹脾气,不顶撞。
五、遵守公德,严于律己
33、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34、乘公共电、汽车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5、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36、爱护公共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
37、参观博物馆、纪念馆要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38、观看演出和比赛时,要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39、尊重外地人,遇有问题,认真指引。
40、见义勇为,对违*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
篇3: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5)
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五)
现在社会对人才的要求日益增高,不仅要求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业务能力,而且对学生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也有了较高的要求,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和行为习惯已经刻不容缓。*中央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各级各类的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根据上述精神,本着“先成人、再成才”的原则,我校拟定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学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试行)》,以规范学生行为。
一、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内容与要求
第一条 尊师重教、团结友爱
1、 尊敬师长。遇见老师应主动问候;进入办公室应先喊报告,征得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向老师提意见应态度诚恳;虚心接受师长的教育,服从管理,不顶撞老师。
2、团结同学,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不随意打断别人讲话、打扰他人的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时要及时道歉;未经允许不拿别人的物品,借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与人交往态度诚恳,不给同学取不雅绰号,不嘲笑、讥讽或歧视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
3、言行举止注意场合身份,与人交流谦恭有礼,多使用“请”、“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4、男女交往应文明得体,不在公共场合进行搂抱、亲吻等行为,尊重女性。
第二条 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自觉维护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背心、拖鞋、裤衩进入教学区,运动时不裸露上身;不穿奇装异服,不敞胸露襟;女生不穿吊带衫(肩带不窄于5厘米)、露脐装、露背装(不低于背部1/4)、低胸装(不低于锁骨以下6厘米)。
3、学生不染发、烫发,不梳奇异发型,如刺猬头等;男生不留长发、胡须。
4、不佩戴首饰,如耳环、项链、手链、脚链、鼻环、唇环等。
5、女生不化浓妆(场合需要除外),不涂指甲油。
6、兴趣爱好健康。不沉迷于网络,不浏览黄色、暴力等不健康的书籍、光碟、网站;不参加或宣传封建迷信活动;不加入非法组织。
第三条 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1、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
2、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不争抢打闹。
3、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乱扔垃圾、乱泼脏水、随地吐痰,不乱张贴海报、宣传单、广告等宣传品。
4、爱护公共财物。不在建筑物、树木、桌椅、墙面、黑板上乱涂乱刻,不私自涂改学校通知、公告、公示等;不损坏垃圾桶、报刊栏、路灯、消防器材等公共设施。
5、爱护绿化环境。不损坏各种绿化设施,不攀折树木、花草,不践踏草坪。
6、参加*时,遵守会场纪律,不迟到早退,不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吃零食、玩手机等。
7、生活简朴,提倡节俭,节约用水用电;不浪费,不攀比,不摆阔气。
第四条 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如看与本课题无关的书籍、听音乐、玩手机、睡觉等),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合理安排学习时间,课前主动预习,课后自觉复习。
4、遵守考试纪律,独立思考,认真答题。
二、学生文明行为规范评价方法
第五条 每学期期末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条 评价程序:个人自评、班干部初评、班主任复评、学生处审定四级程序,结果
公示。
第七条 评价方法:学生行为分为优秀、规范、不规范三个等级,每个等级不做比例限制。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生行为评为不规范:
1、仪表不规范,屡教不改者(三次以上)。
2、言行不符合传统美德的礼仪要求。如:对师长不敬、恃强凌弱等。
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处以严重警告以上者。
第八条 处理办法:行为不规范者,通报家长,取消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所有先进评选资格,德育成绩不能评为优良。违反校纪校规者,按学生守则相关条例处理。
第九条 以上规范请大家自觉遵守,学生处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开始,是成才的必要条件,也是形成良好校容校貌的基础。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持之以恒,让文明礼仪之花在校园处处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