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享受物业服务岂能拖欠服务费
【案例】20**年7月29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物业纠纷案,判决被告张某、胡某向原告江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费6000元及利息。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于20**年12月5日和20**年12月1日签订了两份时间相继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接受开发商委托,为南昌市某花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被告张某、胡某系该小区业主,并于20**年10月25日交纳了20**年度的物业管理费1036元后,一直未再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多次催讨,但张某、胡某却一直不予理睬。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立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原、被告间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法院予以确认。原告依约为被告所在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被告理应支付物业服务费,故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60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说法】江西华兴律师事务所邓乐律师认为:我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合法有效,其效力及于被告,原告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合同条款,为被告提供了物业服务,故原告享有请求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的权利。被告享受了原告的物业服务,也有义务依约支付相应报酬。同时,被告也没有提出证据证明原告物业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故被告依法应支付所欠物业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篇2:拖欠物业服务费忧思录
拖欠物业服务费”忧思录”
文/木工
在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已不是秘密,一般在80%左右,有的售后房小区竟然只有10%。有人说,物业服务费的拖欠问题是肿瘤,并且是一颗“恶性肿瘤”如果不早日割掉,将严重威胁到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此话绝非危言耸听,物业服务市场收费难的现象颇引人深思。
现象之一:不缴费,业主理不直却“气壮”
“我是小区的业主,幼儿园为什么收我的赞助费?”这是某小区业主对上门收缴物业服务费的责问。他的女儿到了入托年龄,位于小区内的幼儿园向他收取了2000元赞助费。其实,小区的物业公司与幼儿园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家单位,业主竟把对幼儿园的不满作为不缴物业服务费的理由,像这样东拉西扯找理由不缴物业服务费的情况并非仅此一家。某小区有8户业主以门牌号是甲路某某号,而小区大门却开在乙路上为由,拒缴物业服务费。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理由”五花八门,部分业主是因为房子建筑质量有问题,绿化、设计不合理等;部分业主对动迁不满,或对享受同样的服务却缴费不一有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售后公房与商品房物业营理费收取标准不同,即使同一小区也不例外);部分业主是因为邻里有矛盾,比如装修造成渗漏水,噪音扰邻等;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得罪了部分既得利益者,“我花钱买房,用你来管头管脚?搭个花架也要拆除,还想要物业服务费?”部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者乱收费;攀比从众心理作祟,“他们都缴了吗?有人不缴,我为什么要缴?”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现象之二:做“三陪”,管理人员尴尬的工作
有一个物业公司的老总苦笑着说,我们公司在“主业”之外,还有一项“副业”:“三陪”,即陪业主喝茶、聊天、打牌,以此搞好与业主的关系。像这样的情况虽然属于极端,但物业公司为了收缴物业服务费,可谓绞尽了脑汁,据说有20%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收缴管理费上。有的物业公司在业主缴费后,送点小礼物套套近乎,以期业主下次缴费时痛快点;有的物业服务公司自己追讨未果,就请他人出马,业委会、街道、派出所、欠费人工作单位的领导等,都在所请之列。鼓楼区的一个小区,欠费的业主较多,物业服务公司竟然请欠费人子女学校的老师出面。据说这一招百试不爽,老师一开口,小朋友自觉没有面子,回家对家长软缠硬泡,施加压力,家长远才掏钱。
现象之三:欠费官司,物业服务公司稳赢却不打
上海有一家物业服务公司已打了26场欠费官司,每打必赢。据了解,在有关物业服务的诉讼案件中,绝大多数是有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而这样的官司,物业服务公司是每打必赢。因为只要物业服务公司实施了物业服务,又不属乱收费,法院就判业主缴钱,而业主的“理由”另行解决。
但是,对于这样稳赢的官司,物业服务公司却不想打,总是想用其他的办法来解决。某物业服务公司的一位总经理对记者谈到:“打欠费官司,把业主放在对立面,伤了感情,有时得不偿失,除非是为了打一个教育一片,不得已而为之”。这位总经理的话代表了大多数物业服务公司的真实想法,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却要对簿公堂,感情上总难以接受。福州中级法院的法官说:“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这样小标的额的官司,法院仍然要按照标准的司法程序办案,没有简易程序。物业服务公司要打官司,等的时间太长,牵扯精力太多。同时,由于标的额小,很少有律师愿意代理。法院判决后,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也是物业服务公司不想打官司的深层原因。
现象之四:业委会,走向服务与收费的前台
低些,低些,再低些,不少业委在选聘物业服务公司时,更注重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有一家小区的业委会换届后,新上任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对物业服务公司的老总说:“我刚上任,想给大家做点看得见的实事,就请你们把管理费降一降吧。”降价成了业委会的头等大事,对于服务标准却重视不够。
但是,目前有的业委会也发出了另一种声音:适当提高物业服务费,使物业服务公司的经营逐步步入良性循环。那么,上海物业服务的先进经验我们是否可以借鉴昵?
在万科城市广场,万科业委会的委员从物业服务公司寄来的财务报表中发现,管理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业委会5位委员为此召开专题会议,企业亏损,能管好小区吗?业委会主任建议,管理费每年上浮10%,提议得到了其他委员的赞同,业主大会也一致通过。一年后,管理公司收支基本持平,并略有盈余,万科物业服务公司于是主动提出来:物业服务费不必上浮了。8年来,万科城市广场周围的14家物业,多多少少都发生过入室盗窃等案件,但万科城市广场虽然有46家公司入住,5个出入口,每天进出人员多且杂,但是较高的物业服务费支持了保安人员的充足,支持了先进的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转,故而一直平安无事。龙柏公寓的业主不但将物业服务费提高0.07元/平方米/月,而且还提出从停车费中拿出20%奖励物业服务公司。在欣成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的天香公寓,当业委会得知小区有13家业主没有缴费时,立即召开业委会专题会议,并一致同意业委会帮助物业服务公司追讨。经过反复宣传、解释和业委会上门做工作,目前已有9户业主缴了费,业委会还建议物业服务公司将剩下的4户诉诸法院。
思考
思考之一:欠费原因--矛盾汇集服务欠佳
拒缴物业服务费成为一些业主的”杀手锏”,主要是因为物业服务还刚刚起步,在福州也就六七年的时间,物业服务服务还不规范、不到位。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个共同的现象:物业服务服务水平高的小区,物业服务费较高,物业服务费的收缴率较高;物业服务服务水平低的小区,不论收费多低,物业服务的收缴率也低。这一点充分说明,物业服务服务水平与物业服务费的收缴率成正比。另一方面,习惯了住公房的居民,一下子买房成了业主,要缴物业服务费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树立起来。另外,缴多少钱,享受什么样的服务,并不是业主自己的选择,有时,人们对于这种“硬派”的东西有一种本能的拒绝。同时,由于现行政策的规定,同一小区房子的类型不同,所缴的物业服务费不一样,同等的享受不同的收费,为业主欠费留下话柄。
对于物业服务公司收费难的现象,福州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张海舟认为,客观上,物业服务公司要执行不由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对封阳台、空调的安装、乱停车、乱捂建等公共秩序的管理,得罪了一部分人,开发商造成的遗留问题,质量问题、设计问题、开发商的承诺不兑现等,部分业主会找物业服务公司“算账”,物业服务公司成了业主的“出气孔”,物业服务公司要消化不由企业造成的社会问题,如对动迁、下岗等不满,也成为部分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借口。
思考之二:欠费的后果--众人受损恶性循环
物业服务费拖欠,表面上看来物业服务公司是受害者,但是,实质上最大的受害者是广大业主。部分业主欠费的直接后果,是物业服务公司为催讨物业服务费,浪费了管理人员的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时间和精力本来应该用在物业服务服务上。同时,业主缴的物业服务费没用在正道上。物业服务费都有它的规定用途,物业服务公司请人催讨,要付一定的费用,如果诉诸法院,还要聘请律师,耗费就更大。
部分业主欠费的最终后果,是物业难以实现保值增值。一人欠缴,殃及众人,这是物业服务服务的不可分割性决定的。没有缴费的业主与缴费的业主享受同等的物业服务服务,攀比从众心理使更多的人欠费,结果是物业服务费收缴率更低。物业服务公司为了控制成本,只好减少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本来每天该清扫三次或随时清扫,改成两次或一次。服务质量降低了,业主不满意,使更多的业主不缴费,而物业服务公司再减人降成本,这就进入了恶性循环。
思考之三:解决的办法--分等定价多管齐下
解决物业服务费的欠费问题不可能是一献而就的,也不是下一道行政命令就能见效的,必须多管齐下。
业主的观念要转变。业主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房子买下来后变成自己的物业,怎样管理是自己的事,管好管坏也是自己的事。要保证房子保值增值,到位的、专业的物业服务必不可少。找物业服务公司为自己管房,是要掏腰包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享受服务就要缴费。
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要到位。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要树立这样的观念,客户上门是给大家送工资的。要微笑服务,要善待业主。大家扪心自问,业主在3米之外,你有没有向他们微笑?服务的观念不树立,服务永远不可能到位。
建立分等定价的“菜单式”物业服务模式。解决收费难的焦点是要解决收费的合理性与缴费的约束性问题。业主自己选择缴哪种等级的费用,享受相应等级的物业服务服务;同时,对于欠费者要有更加有效的约束力。同样的,享受完了服务不缴对等的费用也行不遇。希望此办法有助于“肿瘤”的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