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5篇 -凯发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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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高速公路及附属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节约养护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日常养护规范化管理,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zz高速公路的维修保养工程管理。

  3职责

  管理处工程养护科负责合同管理,并对工区进行监督、考核。

  下属两工区按管理处下达年度计划安排维修保养任务并组织验收计量。生产具体实施工作由我处的合同单位即养护公司完成。

  4管理规定

  4.1日常养护范围及内容

  4.1.1路基:包括路基边坡、边沟、防护工程、平台、泄水槽等的整形修补;排水系统的维修、疏通,杂草、杂物清除清理等。

  4.1.2路面:包括主线及匝道路面、中央分隔带、边沟、三米平台的清扫保洁;沥青路面灌缝、路(桥)面坑槽修补、网裂缝挖补处治,水泥路面坑槽的切割、凿除、清理及浇筑修补,标线缺损补划,及路肩石、路缘石、拦水带的缺损修补等路面范围内的其它项目。

  4.1.3桥涵及交叉工程:包括桥涵构造物管护,含淤泥、桥涵下杂物的清理、伸缩缝及泄水孔的清理维修、支座检修、桥梁扶手定期刷漆维护及桥涵局部构件的勾缝封水补强等桥涵其它项目。

  4.1.4绿化:包括主线的边坡、中央分隔绿化带、三米平台绿化隔离带及匝道互通区和庭院内绿化工程的补植、浇水、追肥、剪枝抚育、病虫害防治、冬季防火等管护项目。

  4.1.5沿线附属设施:包括钢护栏、隔离栅、防眩板、轮廓标、标牌(含公里牌、百米桩、警告警示标牌等)、标志桶、电话平台、中央活动护栏、紧急避险区等沿线及交通设施的维修保养、增补恢复及保洁刷(喷)漆等。

  4.1.6站区设施维修:各收费站设施维修费用包干项目。

  4.1.7冬季除雪:包括冬季除雪保畅工作中的融雪材料撒布及除雪使用机械、人工。

  4.1.8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包括路况巡查车辆在内的全部养护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修保养。

  4.1.9计划外用工:日常养护工作雇佣临时工工资。

  4.1.10日常巡查、经常检查:检查工作中所发生的机械人工费用含在机械维修保养和计划外用工项目中的费用中。具体巡查、检查办法参见《养护巡查与检查制度》。

  4.2养护(承包)生产单位选择和控制

  4.2.1工程养护科负责提出全路段养护承包方案,包括承包内容、承包段的划分、承包方式等,经主管处长审核同意后报处办公会研究决定。

  4.2.2养护(承包)生产单位的选择采用招标或邀标或议标方式进行。养护(承包)生产单位必须具备高速公路养护规定的资质。

  4.2.3对突发性或计划外的零星项目,由工程养护科与工程单位另行合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工程的合同价款、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合同内容经主管处长审批同意后,双方签订相关合同。

  4.2.4工程养护科组织养护工区通过日常检查和每季度考核对养护(承包)生产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严重违约,工程养护科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可解除合同。

  4.3计划管理

  4.3.1直接拨付工区的费用项目

  工程养护科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养护工作实际情况及当前路况,于每年年初编制下达年度日常养护计划,报主管处长批准后执行。

  养护工区于每季度开始十日前,按工程养护科下达年度计划编报季度计划报备工程养护科;在控制计划投资的前提下,按合同要求安排下达养护公司维修任务。每季度末工区统计验收合格工程量报工程养护科;项目单价执行管理处核定的统一单价;部分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管理处定额拨付工区。所报日常养护费经审核并报主管处长同意后,按季度以拨款单形式拨付工区,工区支付养护公司。

  4.3.2站区设施维修等包干项目

  站区设施维修项目(含庭院绿化)费用以经费包干的形式核拨,处财务科每季度直接拨付各站区使用

  4.3.3履行报批程序项目

  机电项目、不在包干范围的较大站区维修项目、其它不可预见的土建设施维修项目等,应另行履行报批程序,发生费用实报实销。具体程序:各站、工区以文件形式将预发生的工程计划及预算费用报处工程养护科审核,报主管处长同意后按所批复的方案和要求实施工程项目;较大工程项目应由管理处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各站区实施工程监管,经管理处组织验收合格后,工程费用按合同约


定拨付施工单位。

  4.4小修保养工程管理

  4.4.1工程养护科应要求养护工区每天进行路况巡查并做详实记录,一般工程项目工区可据巡查情况直接安排养护生产单位施工。对一次性工程造价2000元以上的项目或特殊工程项目,养护工区以文件形式并附工程方案和预算,报工程养护科批准后安排实施。

  4.4.2单价合同工程项目养护工区应要求养护(承包)生产单位按照《zz高速公路维修保养通知单》要求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主线绿化、保洁等经常性保养的总价合同项目,养护生产单位直接按合同要求实施,养护工区负责监管。

  4.5养护质量验收、评定和计量支付

  4.5.1小修工程以工区验收签字的《zz高速公路维修保养工程验收单》为结算依据。经常性保养(保洁、绿化管护等),养护工区据实际养护情况于每季度进行总结考核,以考核结果为结算依据。

  4.5.2工程养护科分季度根据养护工区计量审核认定的费用进行支付,拨付养护工区,工区转拨养护生产单位。

  4.6其他规定

  4.6.1养护工区应对养护(承包)生产单位加强监管。

  1)监督养护(承包)生产单位在施工中要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及管理处《养护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

  2)监督养护(承包)生产单位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养护质量标准和计划、合同规定,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养护任务。对于单价合同的工程项目,验收合同的工程量方可进行计量支付。对于包干项目(如保洁项目、绿化项目等),工区除检查工作效果外,要按合同要求督察工作进度或养护频率,对于不能达到养护频率或计划进度的,工区应现场督办,并按违约条款扣除相应比例工程费用。

  4.6.2工区要按管理处统一要求的标准表样填写内业资料,实现管理统一化、规范化。

  4.6.3两工区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预防性养护,避免病害扩大,确保日常养护任务的圆满完成。对预计超过50万元的大工程项目,工区要及时报管理处申请专项处理,但在专项工程实施前工区仍应按日常养护要求进行应急养护安排。

  4.6.4属于水毁工程和设施盗损工程项目的,要及时修复并收集最为全面的第一手资料,争取保险公司的索赔费用,要求工区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4.6.5年终路政返还费管理处将充实日常养护事业费,由管理处统一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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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速公路工程养护管理机构和职责

  高速公路工程养护管理机构和职责

  工程养护管理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即管理处工程养护科负责全线工程养护工作的管理,沿线两个养护工区(宣化和阳原)负责其所辖路段道路巡查、检查及日常维修保养安排及专项工程的监管工作;养护工程的实施由受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单位或中标施工单位完成。

  1工程养护科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落实省厅、局、处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上级领导下,做好各养护工区的组织领导工作。

  2)检查落实各养护工区路况巡查、桥梁日常及经常性检查工作;并做好道路保洁、路面坑槽修补、设施维修保养等日常养护监管工作。

  3)重视“养护管理系统”的应用,完善好数据库系统;时刻掌握路况及管理使用信息,按期完成道路质量评定,做好zz高速公路养护年度和长期计划的制定。

  4)对各养护工区上报的年、季、月度养护工作计划进行严格审查,并做合理部署,定时督促、检查、验收各项工作,科学组织,保质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5)抓好专项、大修工程的设计、报批、招标、施工管理、检查验收及安全生产和保畅工作。

  6)制定防汛、除雪保畅、桥梁监测等工作预案,并抓好预案落实工作。

  7)组织安排各养护工区负责人经常性组织业务学习、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区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

  8)建立健全养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各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

  9)加强科研和技术改进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进养护机械设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10)完成其它工程建设管理和支付的部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养护工区职责

  1)负责执行管理处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考核指标,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加以落实。

  2)负责根据管理处总体计划要求,分解制定本辖段的年度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与管理。

  3)负责本辖段养护队伍的管理和考核,负责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岗位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所辖路段的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及时整理路况信息并加以评价与分析,对威胁行车安全的道路病害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5)负责日常养护管理台帐的动态管理,及时整理、汇总各项养护管理工作的数据、资料,并按照管理处的要求及时上报报表。

  6)养护工程项目经管理处核准后组织实施,对养护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和全过程控制,同时负责养护工程项目有关技术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7)对暴雨、暴雪等灾害天气或重大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坏进行应急处理。8)负责配合管理处开展养护技术研究,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加以跟踪监测、分析和评价,共同做好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技术开发、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9)做好工程养护机械设备的操作、维护与日常保养等工作。

  10)负责工程养护作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检查、考核工作。

  3桥梁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省高管局(集团)有关桥梁等构造物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管辖路段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养护技术档案、日常管理和统计工作。

  4)负责管辖路段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5)编制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6)负责制定和组织公路桥梁等构造物养护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审工作。

  7)组织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专项养护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参加省高管局(集团)组织的专项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的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组织桥梁应急抢险和保畅工作。

  9)组织、参加桥梁养护工程师技术培训工作。

  10)负责桥梁养护方面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4工程养护科岗位职责

  4.1科长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落实省厅、局、处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上级领导下,做好各养护工区的


组织领导工作。

  2)重视“养护管理系统”的应用,完善好数据库系统;时刻掌握路况及管理使用信息,做好zz高速公路养护年度和长期计划的制定,抓好专项、大修工程的预算、报批、招标、施工管理及验收等工作。

  3)对各养护工区上报的年、季、月度养护工作计划进行严格审查,并做合理部署,定时督促、检查、验收各项工作,科学组织,保质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4)安排各养护工区负责人经常性组织业务学习、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区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意识。

  5)建立健全养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各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范。

  6)加强科研和技术改进工作,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进养护机械设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7)完成房建工程管理的部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2副科长

  1)协助科长工作,负责完成日常养护、养护专项、大修工程管理及相关工作。

  2)检查落实各养护工区路况巡查、桥梁定期及经常性检查工作。

  3)督促并检查各工区养护计划的完成情况,重点抓好路面坑槽和安全设施破损病害的修复工作。

  4)强化防汛、除雪保障,抓好各养护工区预案落实工作。

  5)检查各养护工区做好养护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3科员

  1)完成养护工作计划、预算;做好日常养护管理相关工作的上报、批复等。

  2)做好养护专项、大修工程的报批、招标、合同管理及计量支付工作等。

  3)组织各养护工区做好“养护管理系统”的升级、完善,数据采集、录入及质量综合评价等相关工作。

  4)做好养护内业管理工作,完成文档、机械设备台账及工程设计、招投标、竣工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养护工区岗位职责

  5.1工区主任

  1)负责全工区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定期组织学习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理论,不断提高大家的政治觉悟、思想认识,了解国家建设发展形势。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与指示,落实厅、局、处下发的各项管理制度;在上级的领导下,做好全工区的组织领导工作。

  3)对各股室上报的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进行严格审查,并做合理调整,将其作为各股室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4)依据管理处的工作指示及本工区的工作计划,合理部署养护工区各部门的工作,并定时检查验收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科学组织、精心管理,保质、按时完成任务。

  5)安排副主任、各股室负责人经常性组织业务学习、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6)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7)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竞赛,业务创新,奖励先进者,在全工区形成一种比、学、赛的良好风气,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5.2工区副主任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在管理处和工区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工区主任做好工区的组织领导工作。

  2)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区制度管理,掌握职工思想情况、工作动态,及时向主任反映情况,解决问题。

  3)负责编制工区的年、季、月生产计划及突发事件的预案,并深入了解各股室计划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对计划的落实做出合理的调整。

  4)经常性地组织工区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制度学习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大家的工作素质。

  5)安排好工程人员的所辖路段的路况病害调查,并编制维修计划。

  6)安排好养护工程的生产计划,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好工程投资,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7)在工区主任有事外出或休假期间,做好工区的管理工作。

  5.3工区养护股长

  1)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在上级的领导下,做好全股的组织领导工作。

  2)负责落实上级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3)负责组织本股人员做好路况巡查及病害调查,并填报相关资料。

  4)负责内业资料的填写、整理及归档。

  5)负责日常养护任务的下达、检查、验收。

  6)负责各种突发事件预案的落实和实施。

  7)负责桥涵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落实和实施。

  8)负责编制年、季、月养护计划,合理安排各项养护工作,保持完好的路容路况。全年mqi不小于90。

  9)做好养护总结,科学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10)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业务,提高业务水平,积累实践经验,不断探索新材料、新工艺,进行创新。

  5.4工区办公室主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

  2)负责来客迎送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左右联系工作。

  3)负责起草全年年度计划和总结,并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4)协助领导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协调各股室关系,当好领导的参谋。

  5)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及维修。

  6)负责单位和职工的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工区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文化学习工作。

  8)负责搞好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9)做好库房管理以及资产建帐。

  10)负责抓好食堂工作。

  5.5工区会计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


》和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

  2)负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

  3)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做到摘要清晰、简练、科目运用恰当,金额准确。

  4)负责明细帐的登记,要求帐薄记录规范、清楚、准确,每月末明细帐应与总帐核对无误。

  5)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6)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和保管。

  7)保守单位的财务秘密,不得随意为无关人员提供会计信息。

  8)负责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确保财产安全。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桥梁办公室岗位职责

  6.1桥梁工程师

  1)主持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的定期检测与评定。根据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制定桥梁养护、维修和加固等措施。

  2)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情况。负责实施经过许可的大件运输等超限车辆通过桥梁的有关技术工作。

  3)组织桥梁专项工程的实施,组织桥梁专项工程的中间检查和交(竣)工验收。

  4)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组织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与分析。

  5)负责公路桥梁管理系统cbms的数据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以及桥梁年度养护报告编写等工作。

  6)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3: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zz高速公路全线所有桥涵养护管理工作。

  3职责

  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职责如下:

  3.1贯彻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省高管局(集团)有关桥梁等构造物养护管理的政策、法规;

  3.2负责制定管辖路段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管理规章制度;

  3.3负责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养护技术档案、日常管理和统计工作;

  3.4负责管辖路段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3.5参与编制上报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计划,并按批准的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3.6负责制定和组织公路桥梁等构造物养护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审工作;

  3.7组织本路段桥梁等构造物专项养护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参加省高管局(集团)组织的专项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3.8负责高速公路桥梁等构造物的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组织桥梁应急抢险和保畅工作;

  3.9组织、参加桥梁养护工程师技术培训工作;

  3.10负责桥梁养护方面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工作;

  3.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检查与评定

  4.1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经常检查主要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周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

  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以查清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应符合现行的《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4.2经常检查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上报情况和安排特殊检查,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桥梁和交通安全。

  经常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登记所检查的项目和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部件存在明显缺损时,应立即向省高管局(集团)提交专项报告。

  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调整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数据。

  4.3桥梁定期检查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新建桥梁交付使用一年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车运营三年后,桥梁定期检查每年一次,以确保及时发现桥梁病害。

  4.4特殊检查分为专门检查和应急检查,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

  当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发现三、四、五类或重要部(构)件达到三类桥梁时应立即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作出科学明确的鉴定,并出具桥梁特殊检查报告。

  桥梁的特殊检查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特殊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更新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数据。

  4.5依据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4.6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由管理处桥梁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定。评定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由省高管局(集团)桥梁养护工程师组织进行复核,各工区应采取应急保障和交通管制措施,保证桥梁运营安全。

  4.7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单孔跨径60米及以上大桥的检测评定工作应符合以下规定:

  4.7.1在桥梁上下部结构的必要部位埋设永久性位移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特殊情况时应加大观测密度。

  4.7.2应安排专项经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特殊检查,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加大定期检查频率。


  4.7.3对特别重要的特大桥及钢管拱桥、钢箱梁桥、刚构桥、异型构造等特殊结构大桥,应根据使用年限及技术状况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和健康监测系统。

  5养护管理规定

  5.1桥梁养护工程分为日常养护、专项工程和改建。

  对技术状况为一、二类的桥梁应加强日常养护,安排必要的专项工程,防止出现明显病害。对技术状况为三类的桥梁应及时进行中修,防止病害加快扩展,影响桥梁安全运营。

  对技术状况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应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保证安全。并依据桥梁特殊检查结果和技术论证分析,安排大修或改建。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警示标志的设置位置、型式、数量,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以确保桥梁安全。

  对荷载等级、宽度、抗灾能力、安全防护标准等技术指标低于所在公路技术标准的桥梁,应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

  5.2桥梁养护工程由管理处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组织招投标。

  5.3管理处工程养护科应加强对桥梁检测、加固设计、施工、监理等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5.4桥梁专项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工程实施后的桥梁技术状况必须恢复至一、二类。

  5.5管理处下设桥梁办公室为桥梁养护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安全、保畅工作。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桥梁养护工程的施工管理,加强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桥梁养护工程质量和施工区域的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对需要封闭交通或长时间占用行车道施工的桥梁养护工程,除紧急情况外应在项目开工前15天,发布相关信息。高速公路的断交施工信息应及时按规定向高管局(集团)备案。

  5.6桥梁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置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施工车辆、人员和过往车辆的安全,必要时还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6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6.1建立健全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用好公路桥梁管理系统cbms,及时更新桥梁技术数据,保证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真实完整,实现电子化管理。

  对特别重要的特大型桥梁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养护管理系统。

  6.2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应包括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养护维修资料、特殊情况资料等。

  6.3桥梁基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6.3.1桥梁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结构计算分析报告;

  6.3.2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及科研资料;

  6.3.3工程事故处理资料;

  6.3.4施工全过程的结构位移或变形测试资料;

  6.3.5观测或监测点(部件)资料;

  6.3.6交(竣)工验收资料。

  6.4桥梁管理资料包括桥梁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及其分管领导、桥梁养护工程师等基本资料。

  管理资料中对桥梁养护工程师除应归档个人基本资料外,还应归档其业务考核情况和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6.5桥梁检查资料包括桥梁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结果、养护对策建议、特殊检查建议报告、养护建议计划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的时间、实施人员等基本资料。

  特殊检查还应包括检测(试验)方案、检测(试验)报告、照片及多媒体材料,检测(试验)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以及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6.6 桥梁养护维修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6.6.1小修保养工程的实施技术资料和养护质量评定结果,以及工程实施的时间、组织实施人员等;

  6.6.2桥梁专项工程的设计图纸、竣工图纸、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监控(监测)资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交(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控(监测)等各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及其主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6.7桥梁特殊情况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气象灾害、超限运输等特殊事件的具体情况、损害程度、处治方案等。

  6.8基本资料缺失的桥梁,应根据历年检查、养护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必要时,可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检测、试验或特殊检查,补充、完善桥梁技术资料。

  6.9及时向省高管局(集团)提供桥梁技术资料。

  7 应急处置管理规定

  7.1根据高管局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的职责和程序。单独制定针对重要和特大型桥梁的应急预案。对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桥梁,以及超过使用年限的危旧桥梁,除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外,还应分别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交通组织工作井然有序。

  7.2发生以下突发事件,立即上报省高管局(集团)、省交通运输厅:

  7.2.1桥梁损毁中断交通的;

  7.2.2大型、特大型桥梁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的;

  7.2.3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的;

  7.3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资金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篇4: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稳定大局的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中心及各作业点必须明确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路养护工人安全生产责任。

  1、为确保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凡是在公路上从事养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公路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穿戴统一的安全标志服帽进行养护作业。

  2、养护人员修补坑槽或在行车有效路面进行其他作业时,应在作业范围区前后一定距离放置好安全作业牌(墩)或设立其他明显标志。

  3、养护范围内出现的路基缺口和塌方,滑坡路段,必须及时填补或清除,如一时难以填补的,应在两端设立明显标志(或采取堆放土、石等紧急措施)。

  4、上下班乘坐车辆时,车未停妥严禁下车,严禁在车上打闹嬉笑。

  5、在路上作业时,应注意观察,避让来往的车辆和行人。

  6、在路上作业休息时,必须在公路水沟外,面向公路休息。

  7、采料取土时,严禁挖神仙土,清理塌方时,应注意观察边坡的松土和落石。

  (二)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

  1、驾驶员必须具有有效的b照,方准上车驾驶,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2、驾驶员要坚决做到不开疲劳车、英雄车,要礼让三先,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不酒后驾车。

  3、驾驶员必须落实班前检查,班中观察,班后保养的制度,做到勤保养、勤维修,及时做好车辆的例保工作,始终将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决不带病作业。

  4、未经分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更不准私自带徒,无证驾驶,私自出车。

  5、严禁超负、超坐、超载,严禁携带与公路养护无关人员。

  (三)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操作手必须具备操作技术资格,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机械。

  2、机械操作手必须做到专人专机,严禁随意将机械交他人操作,不准私自带徒。

  3、操作手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工作区,更不允许打闹嬉笑。

  4、操作手必须爱护机械,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清洗保养,并做好日常的例保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

  (四)油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油库人员要加强安全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2、负责对油库每个角落、每个部位进行经常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做好油料等材料出入库工作,对库里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认真进行经常性检查。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够的性能完好的灭火器材,防患于未然。

  5、油库人员应坚守岗位,杜绝无关人员入内,严禁与无关人员闲聊。

  (五)后勤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食堂人员要妥善将油、气、煤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放置和安装,严禁霉烂食物供给,做好消毒工作,并加强对厨房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后勤人员要负责办公区、生活区的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够的、性能良好的灭火器材,做好预防保护工作。

篇5:公路管理局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工作职责

  公路管理局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在公路养护、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局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具体实施桥梁日常养护及大、中修、加固改造工程的技术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

  三、参与完成桥梁的定期检查和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根据定期检查结果,初步拟定桥梁养护、维修方案和对策措施。

  四、负责拟定管养路段桥梁小修保养年度作业计划,审核养护单位月度作业计划,并督促落实。

  五、参与审查大、中、小桥的加固、改造设计方案;参与桥梁大、中修、改造工程的中间检查以及桥梁大、中修和加固改造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并负责(交)竣工验收结果资料的整理及上报工作。

  六、具体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工作,定期对桥梁技术状况做出综合评价与分析。

  七、负责完成桥梁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更新、系统维护、系统运行及桥梁养护报告的编写等工作。

  八、完成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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